为加强乡镇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根据《福建省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闽残联组联〔2020〕73号)和《莆田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实施办法》(莆市残联〔2020〕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白沙镇残疾人联络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残疾人工作;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与残疾人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
(三)具有涵江区户籍;
(四)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18—40周岁;
(六)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八)身体健康,行动较方便,能胜任经常下乡工作,为残疾人服务。
二、岗位职责
(一)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下,协助残联理事长承担乡镇(街道)残联的具体工作,做好残疾人证申办受理、发放和残疾人各项补助申请等工作。
(二)掌握辖区内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维权诉求、文体需求等基本情况,做好残疾人档案的登记、整理与管理。及时向残联理事长反映残疾人的诉求,指导并协助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惠残政策,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社会维稳工作。
(三)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积极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团结、教育、带动基层残疾人广泛参与社会活动。
(四)按时参加乡镇(街道)残联会议,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服从县(区、管委会)残联工作安排,完成上级残联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待遇管理
(一)残疾人联络员工资每月28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每年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二)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培训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区残联组织进行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予以绩效奖励;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或一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残疾人工作联络员聘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原则上聘期为一年一聘。对工作积极,能够胜任的联络员,聘期满后可继续聘用;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联络员,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解聘。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区残联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残联理事长柯武夷任组长,副理事长邱凤梅任副组长,成员由黄靖、黄亦丽、吴金钗、郑军组成。在福建省残联人在线网站及相关乡镇(街道)公告栏公布选聘信息,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报名方式:报名者随带《涵江区残联选聘残疾人联络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涵江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j.hxrc.com/或福建省残疾人在线网站涵江子站http://pt.1203.org/515/index.jhtml)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残联六楼第三间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地址:涵江区涵西街道苍霞街1399号,联系电话:3566986。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审查考核:涵江区残联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涵江区残联选聘残疾人联络员量化考核表》对选聘对象进行考核,依据量化考核分值高低排序,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名单。
(五)体检: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从岗位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再组织体检。
(六)公示: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福建省残联人在线网站及相关乡镇(街道)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出现拟聘用人员届时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需在公示期内办理完成辞职手续,如未完成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录取的残疾人联络员由区残联、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选聘的联络员试用期两个月(不合格者辞退),聘期至2025年3月31日。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绩效考核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附件:1.涵江区残联选聘残疾人联络员报名登记表
2.涵江区残联选聘残疾人联络员量化考核表
莆田市涵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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